通知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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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
来源:源城区人民检察院    时间:2023-10-08    【字体:      

广东省河源市源城区人民检察院

公告

源检民公告〔2023〕11号


本院在履行职责中,发现杨运发(442523******3813)、肖发盛(441611******1132)非法屠宰、销售未经检疫生猪的行为,可能侵害众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,损害社会公共利益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五十八条规定,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,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诉讼的,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。现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五十八条第二款、《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》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发出公告,请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提起诉讼,并将提起诉讼情况书面告知本院。

邮寄地址:广东省河源市源城区南堤路8号源城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

联系电话:0762-3688862

特此公告。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
河源市源城区人民检察院

2023年10月8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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